華潤連江外海海上風電場項目 |
勘察設計和風力發電機組(含塔筒)采購及服務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SZBGG2023110046號 |
受招標人委托,對華潤電力2023年度第50批招標華潤連江外海海上風電場項目勘察設計和風力發電機組(含塔筒)采購及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 總容量不低于700MW(超過按照核準容量計算),不超過49臺風力發電機組,投標機型12MW≤單機容量≤18MW,輪轂中心高度不超過165m,機型不超過2種,且為同一風力發電機組設備廠家。 詳見第五卷 技術規范及要求。 主要指標: 交貨期/工期:(1)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合同簽訂至項目通過竣工驗收之日后30日。 (2)風力發電機組(含塔筒)采購及相關服務期限:合同簽訂至五年質保期服務結束。 (3)風力發電機組(含塔筒)及附屬設備交貨期為2024年05月20日~2024年09月30日,其中5月份供貨數量不少于2套,其余每月供貨數量不少于10套,9月30日前完成總容量700MW全部供貨(具體供貨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4)風力發電機組基礎頂法蘭交貨期為2024年03月15日~2024年06月30日,其中3月份供貨數量不少于6套,其余每月供貨數量不少于15套,0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貨(具體供貨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注: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以招標文件為準。 二、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資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2)同時具備“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資質甲級”。 (3)投標人擬投標機型至少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投標機型均需通過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型式(產品)認證,投標人須提供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頒發的完整的型式(產品)認證證書(不含任何待解決項,并提供證書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試驗報告。 2)投標機型應取得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完整的設計評估符合證明(符合性聲明),并承諾在本采購項目第一臺合同設備(風力發電機組)到貨前提供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該合同約定所有機型的型式(產品)認證證書。帶電調試前提供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該合同約定所有機型完整的型式(產品)認證證書(不含任何待解決項,并提供證書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試驗報告。 2.業績要求: (1)自 2018 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止:須至少具有獨立承擔并完成2個300MW等級及以上國內海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勘察設計已投運業績,或獨立承擔并完成2個200MW等級及以上國內海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EPC已投運業績。 (2)投標人選擇的風力發電機組設備供應商在中國境內的海上風電項目累計裝機容量在100萬千瓦及以上(以風能協會統計發布最新數據為準),具有單機容量12MW及以上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合同業績。 3. 備注: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一)獲取時間 2023年11月03日- 2023年11月10日 (二)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在招標平臺在線下載,不接受來人現場領取。 (三)投標人提問截止時間 2023年11月19日 9:00 四、截標/開標時間、地點 截標/開標時間:2023/11/29 09:00:00 相關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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