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沁河先行區段水生態治理工程三河口濕地配套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XDCZB-2023-1001)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沁水縣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沁水縣沁河先行區段水生態治理工程三河口濕地配套工程總承包(EPC)(招標項目編號:M1401000155206287001)已由沁水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以沁審管審字【2023】143號、【2023】176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沁水縣水務局,項目資金來源為除爭取上級資金外,其余縣政府統籌解決。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EPC)總承包模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規模及建設內容:項目總建設面積25059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園路及鋪裝、綠道工程、驛站及觀景塔、景觀人行橋及配套設施等。 2.2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不分標段: 招標范圍為本標段所包含工程的設計(含施工圖設計及后續相關服務)、施工、竣工驗收、最終交付、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2.3建設地點:沁水縣嘉峰鎮武安村和尉遲村之間,沁河干流與半峪河支流交匯處。 2.4 項目期限:總工期:365天(其中設計周期:45天,施工工期:320 天)。 2.5質量要求: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地方的相關設計規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4996.8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4194.25萬元,施工圖設計費88.66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需同時具備設計資質、施工資質(聯合體亦可),其中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或橋梁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 3.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且財務狀況良好; 3.5投標人信譽良好,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聯合體雙方均需提供) 3.6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活動; 3.7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如為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下要求: 3.7.1 本次投標組成聯合體的牽頭人須為施工單位。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聯合體成員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牽頭單位以及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聯合體牽頭單位對其余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成員所有成員方應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 3.7.2聯合體的牽頭單位應被授權,所有成員之間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書中應證明此授權; 3.7.3聯合體協議書中應明確聯合體所有成員方的有關責任與義務,各方并就合同條款共同分擔合同義務; 3.7.4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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