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甘肅省
1. 招標條件
本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首批A1、A2、B1、C1風光項目升壓站有功智能控制裝置設備【重新招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首批A1、A2、B1、C1風光項目升壓站有功智能控制裝置設備【重新招標】一次招標失敗,現進行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甘肅省慶陽市環(huán)縣。
2.2 規(guī)模: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為隴東-山東±800千伏特高壓直流外送通道配套電源,總規(guī)模為6000MW,其中風電為4500.0MW,光伏為1500.0MW,均位于環(huán)縣西部,共分12 個項目區(qū)塊。其中A1項目總容量481.8MW,風電容量376.2MW,光伏容量105.6MW;A2項目總容量533.7MW,風電容量372.9MW,光伏容量160.8MW;B1項目總容量558.5MW,風電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79MW;C1項目總容量547.5MW,風電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68MW。各項目風電、光伏電站在同一范圍內建設,每個區(qū)塊配套建設一座330kV升壓站。A2項目330kV升壓站通過1回330kV匯集線接至A1項目330kV升壓站,B1項目330kV升壓站通過1回330kV匯集線接至C1項目330kV升壓站,A1、C1項目升壓站最終分別以1回330kV線路送至慶陽北750kV變電站。
2.3 交貨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原則上有功智能控制裝置設備為招標人通知后20日內交貨。
2.4 標段劃分: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首批A1、A2、B1、C1風光項目升壓站有功智能控制裝置設備采購【重新招標】項目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guī)格:華能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首批A1、A2、B1、C1風光項目升壓站有功智能控制裝置,每站兩套,共計8套,包含設備的生產、調試、設備運輸、現場投運調試工作,具體設備參數詳見技術規(guī)范。
2.6 交貨地點:首批A1、A2、B1、C1風光項目各區(qū)塊升壓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4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2項新能源有功智能控制裝置設備供貨合同業(yè)績,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體現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內容、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等)業(yè)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fā)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fā)票,否則該業(yè)績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1月09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1月15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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