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702-2440CITC7399) 項目所在地:內蒙古自治區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監理服務已由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施工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現有自備電廠裝機容量為2×135MW,燃煤自備電廠機組最小技術出力為額定功率的60%,即162MW,自備電廠的調峰空間為108MW。按《內蒙古自治區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版(試行)》相關要求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自備電廠調峰空間為108MW,本項目按108MW風光儲一體化項目建75MW風電,33MW/41.25MWp光伏,16.2MW/32.4MWh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中鹽化工場內兩座220kV變電站無110kV電壓等級,考慮擴建一個220kV間隔,用于風光儲一體化項目接入,風光儲一體化項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新建一回220kV線路 項目擬選場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烏斯太鎮,風電場址地處經度:106.58483038°,緯度:39.48253578°;光伏場址地處經度:106.59951017°,39.50426200°。 2.2招標范圍:勘察設計、監造、供貨、拆除、安裝、施工前準備、地基樁基、土建、 安裝、驗收、調試、移交、投運、工程結算、保修等全過程監理服務,包括質量控制、工期進度控制、造價控制、安全管理等全過程進行項目監理并簽署驗收簽證;并協助參建方與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對接,辦理工程拆除、安裝、施工、調試、移交、投運、備案、配合完成工程后評價和工程報優等相關資料編制、報審、審核、審批工作;本項目的項目管理,本項目的單項工程、整體工程質量評價等。(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生效后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完畢。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應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經營異常;(由招標代理機構統一查詢,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3投標人不得為《固定資產投資(含工程建設)項目供應商黑名單》及《生產經營性物資服務項目供應商黑名單》(中列入的企業;(由招標代理機構統一查詢,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4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監理甲級(含)以上資質; 3.5投標人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電力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