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
本招標項目石阡困牛山紅軍戰斗遺址附屬設施建設項目已由石阡縣發展和改革局以2406-520623-04-01-107606批準建設, 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2.1、建設 |
2.2、建設規模:項目建設規劃用地面積11117.32㎡,建筑占地面積200.0㎡,總建筑面積200.0㎡。其中:紅軍廣場花崗巖鋪裝面積8650.32㎡,管理用房及公共廁所面積200.0㎡,入口牌坊16m*4m 一座,75.67米長×11.0高重力式擋土墻,護欄287.70米,綠化面積2267㎡,排水溝430.0米,紅軍銅像8×8×12米高1座,路燈40盞,智能化系統工程等。 |
2.3、合同估算價:總投資1086.39萬元。 |
2.4、計劃工期:3個月。 |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
2.6、招標范圍:設計、施工(EPC)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招標人使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設計階段:初步設計(含審查意見及設計概算)及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預算,不包含審圖費);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并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等。施工階段:施工圖設計和設計變更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等。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1)設計資質: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 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及以上資質。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注冊二級建筑師及以上資格,本項目擬派項目經理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 |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申請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2)同一專業的各方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較低單位的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3)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應當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6)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家。。 |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
4、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更多>同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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