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局集團公司青島站智能安檢判圖和開包處置系統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TZB2024YY-142)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濟南局集團公司青島站智能安檢判圖和開包處置系統項目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濟南局集團公司青島站智能安檢判圖和開包處置系統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共1個包件,包件1(智能安檢判圖和開包處置系統)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要求:3.1.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核準的一般納稅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3.1.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狀況,具備實施本項目合同資金保障能力,不存在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 及其上級管理機構的信用評價、質量問題通報、供應商不良行為被限制使用或處于處罰期的情況。3.1.3.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查詢方式: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查詢。3.1.4.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方式: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3.1.5.近三年內,企業或法定代表人應無被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犯罪行為。查詢方式: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 查詢。3.1.6.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查詢方式: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3.1.7.財務要求及證明材料: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3.1.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不得分包或轉包。3.1.9.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以來承接的應用于鐵路車站的智能安檢識別系統類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以合同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單項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3.1.10.投標人需承諾自然人股東、出資人或實際控制人不屬于濟南局集團公司機關部門及招標人的一般工作人員,未聘任濟南局集團公司機關部門及招標人的一般工作人員擔任高級職務、業務代表(須提供承諾書)。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誠信要求
本次招標不接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失信被執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5.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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