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吉林 統一智慧能源平臺運維納管接入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3-115)
項目所在地區:吉林省長春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吉林 統一智慧能源平臺運維納管接入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吉林公司統一智慧能源平臺運維納管接入采購包括云平臺納管適配、數據編排適配、數據目錄適配、數據中臺數據治理采集運維服務等工作。
云平臺納管適配主要是針對將集團側和吉林區域運營中心的云平臺整合在一起,提供租戶側和運維側的公共能力,以達到一致體驗、統一運營和統一運維的目標。
數據編排適配主要目的是將吉林區域運營中心大數據平臺和集團提供的數據編排工具進行整合,以實現數據的快速處理和管理,并為吉林區域運營中心的業務決策提供支持和保障。
數據目錄適配是根據集團提供的數據目錄,吉林區域運營中心建立數據目錄適配,將吉林區域運營中心本地數據資產目錄適配到符合集團公司數據共享中心的標準,確保數據可以無縫地接入并在集團內部共享使用。
數據中臺數據治理采集運維服務致力于構建數據中臺和數據治理的綜合解決方案,配合集團數據編排和數據目錄與能夠順利對接和整合,確保數據資源的一致性、安全性和可訪問性。
2.2建設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合同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技術服務或軟件開發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