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鴻物業管理 上海 人力資源勞務外包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1-025)
項目所在地區: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本北京聚鴻物業管理 上海 人力資源勞務外包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因上海 用工需求,現申請啟動該項目外包采購工作。
2.2 招標范圍:
(1)負責華能上海大廈前臺客服及會服工作;
(2)負責華能上海大廈送水、信件收發、配套用房管理等服務工作;
(3)負責華能上海大廈餐廳點心間、切配間、洗消間及相關區域的餐具洗消、室內清潔等工作;
(4)負責華能上海大廈理發、美發等服務工作及相關區域、設備清潔、保養等工作;
(5)負責外包各崗位員工的基本工資、有關社會保險、加班工資、節假日工資及相關福利等員工的一切費用。
(6)負責租賃員工宿舍9套,單套面積約25平方,房租租賃在上海市浦東新區,距離華能上海大廈5公里內。
2.3 服務期:本項目合同期限為貳年,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3.2.2投標人須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2.3投標人近5年,否則按照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