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制烯烴項目投產后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良好的社會效益,為了進一步規(guī)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綜合開發(fā)利用煤炭資源,提升煤制烯烴這一新興煤化工產業(yè)的核心競爭力,打造神華包頭新型煤化工基地,招標人擬啟動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將現有工程規(guī)模能力擴大。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以布爾臺煤與上灣煤的混煤為原料生產200萬噸/年甲醇(折純)并進一步加工生產70萬噸/年烯烴,同時送往一期項目MTO裝置10萬噸/年甲醇(折純),以彌補一期項目甲醇需求量不足。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3套制氧量為8萬標準立方米/小時的空分裝置,合成氣產量為60萬標準立方米/小時(以CO+H2計)的煤氣化裝置(設置6臺水冷壁粉煤氣化爐,5開1備),與煤氣化配套的CO變換及凈化裝置,硫磺產量為3萬噸/年的硫磺回收裝置,200萬噸/年甲醇合成裝置(折純),下游產品方案暫未定;在充分依托一期項目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的基礎上,對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驗室、卸儲煤系統等進行改擴建。配套新建循環(huán)水場、污水處理場、庫房、灰渣場等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
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九原工業(yè)區(qū)神華科技園1號。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招標范圍:①項目或單元裝置的投資估算、總體設計/基礎設計概算審查;②單元裝置的預算編制(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計價)、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③招投標中的清標工作;④工程結算(不含系統工程結算初審)、合同變更費用審核(不含系統工程合同變更費用初審)、工程進度款審核、項目執(zhí)行過程費用控制、配合審計工作、配合資產移交財務決算等。
標段(包)劃分:一個標段。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結算審計、財務決算完成(預計為2028年7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投資在100億元及以上化工項目已完成或正在執(zhí)行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業(yè)績1份,且單份合同金額(或結算金額)不小于6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金額、工作服務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證明項目履約情況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如合同中未體現投資規(guī)模和合同金額,可在用戶證明中體現投資規(guī)模和結算金額(投資額是指涵蓋在合同范圍的投資額)。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一級造價工程師的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須在投標單位注冊),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
(2)項目負責人需具有并提供1個化工項目聯合裝置工程造價咨詢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0-26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0-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