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魯科爾沁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施工監理招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阿魯科爾沁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已落實,其中自籌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內蒙古阿魯科爾沁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能源集團阿魯科爾沁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施工監理招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天山鎮、天山口鎮、巴拉奇如德蘇木。
2.2 規模:裝機容量為100萬千瓦,安裝100臺10000kW風力發電機組及配套儲能裝置。
2.3 建設工期:內蒙古能源阿魯科爾沁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施工監理,計劃2023年12月05日開工,計劃2024年12月底全容量并網。
2.4 監理服務期限:監理服務期限為自開始監理之日起(合同簽訂后,以招標人實際通知為準),至本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2.5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建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檢驗合格,達標投產。
2.6 招標范圍:
監理服務范圍包括、不限于以下內容:
本工程從初步設計具備審查條件、建設施工準備工作、進場道路工程(包括對已有道路改造)、場內道路工程、升壓站、儲能土建及電氣安裝工程、風力發電機組、箱(逆)變設備基礎施工及安裝工程、場內集電線路及電纜敷設工程、變電站場內通訊工程、場內生產生活附屬設施、原生態恢復、電氣設備到場驗收及與項目建設有關的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全過程監理,包括施工監理、調試監理。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造價和設備質量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配合達標投產、項目審計、專項驗收及檢查、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國家住建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工程監理電力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影印件。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陸上風電項目施工監理業績不少于3項(單個陸上風電項目裝機容量在500MW及以上),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風電場裝機容量、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其它要求: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1人,應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執業單位須為投標人,否則視為無效),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不少于1項單個陸上風電場項目200MW及以上規模施工監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總監理工程師應為投標人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社保證明材料。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0月25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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