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儲一體化項目 光伏場區(不包含光伏組件)工程EPC總承包A標段 招標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地點: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
項目規模:本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建造(不包含光伏組件、升壓站工程、送出工程、對側站改造),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項目名稱:財金東營市墾東光儲一體化項目
標段名稱:光伏場區(不包含光伏組件)工程EPC總承包A標段
招標內容和范圍:本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建造(不包含光伏組件、升壓站工程、送出工程、對側站改造),投標方的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場區、集電線路(主要包括光伏方陣匯集線路至新建220kV升壓站內35kV開關柜內)、等整個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
2.上述區域的工程建筑安裝、光伏組件安裝前檢測及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資質認可實驗室送檢、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安全防護設施“三同時”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
3. 設備材料采購(除光伏組件外)、設備監造(除光伏組件外)、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投標人所供設備需滿足魯電調運〔2022〕30號《山東電力調度控制中心關于印發山東電網新能源場站及獨立儲能電站仿真模型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要求,并提供相應的報告配合招標人場站建模,并承擔相應范圍內的費用。
4. 投標人負責設置物資設備倉庫,負責管理本標段招標人采購的光伏組件及投標人自購設備、材料,光伏組件到場后必須通知業主專業經理、監理工程師、廠家代表進行開箱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投標人負責接收、轉運和保管,物資設備庫需滿足不小于50MWp光伏組件堆放要求,要求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并使用智能物資倉儲系統進行動態管控,由本標段投標人采購智能倉儲軟件,并向B標段、C標段及招標人提供接口。
5.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
6.與本工程配套的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設計、施工、施工完成后按原有標準對養殖池恢復,除光伏場區租地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著物清理補償以及與其相關的所有民事協調等工作。
7. 集電線路鉆、跨越道路河流、線路等工作,與本工作相關的手續辦理、道路恢復、驗收等所有工作及相關費用。投標人需合理規劃考慮本標段集電線路至升壓站的路徑,可途經本項目光伏場區,如使用項目光伏場區外土地,投標人需負責此部分用地的租地、青苗補償、用地補償、民事協調等工作,租地年限不少于25年。
8.建設期工程保險(本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由發包人負責購買辦理,其他工程保險“應投保方”為承包人負責購買辦理)。
9.工程驗收(含消防、供電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10. 本現場實行智慧化管理(管理系統后臺由招標人提供,終端設備及接入工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智慧化管理系統具備以下功能:對進出現場的人員、車輛進行物理信息采集(人臉識別或指紋識別)及管理。要求投標人對本標段所有施工人員進行集中管理。
11.本工程范圍內抽排水設施。
12.本工程范圍內所有設備標識牌和安全警示牌的采購安裝,臨邊防護設施采購安裝。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按照《附件9 電力建設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指引圖冊》《附件10 華北大區新能源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試行)》《附件11.華北大區新能源建設項目工程指揮部可視化宣傳指引》。
13.本工程所有與并網相關的設備(包含電網公司提供設備)的安裝、調試,涉及電網側施工,施工分包單位選擇和資質應滿足當地電網公司要求。
(14) 本標段投標人負責規劃、建設財金東營市墾東光儲一體化示范項目光伏場區(不包含光伏組件)工程總承包(EPC)標段(含A標段、B標段、C標段)現場辦公區,滿足A標段、B標段、C標段施工項目部現場辦公需求(每個標段現場管理人員按16人考慮,配置房間不少于5間,房間內需配置桌椅、文件柜、飲水機以及空調等),還需向發包人及監理提供臨時辦公和召開會議地點,辦公地點滿足12人現場辦公需要,提供2間會議室,分別滿足24人、12人會議需求,會議室、辦公室需配置桌椅、文件柜、飲水機以及空調等,投標人承擔施工期內的所有水電費用。辦公區設置參照《附件10 華北大區新能源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試行)》《附件11.華北大區新能源建設項目工程指揮部可視化宣傳指引》實施。
15. 配合辦理光伏電站涉及光伏場區的并網手續。
16.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57 號”規定,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資料,據此,此部分檢測不需要投標方負責由招標方負責開展并承擔費用。
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不論本技術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設計、施工、采購、竣工投產、工程檢查、檔案驗收、竣工結算、工程驗收、整體竣工驗收等各種工程驗收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費用均屬于投標方的工作范圍。
主要指標:
交貨期/工期:初步設計審查 2023年12月10日
破土動工 2023年12月25日
光伏場基礎開始施工 2024年01月20日
光伏組件開始安裝 2024年04月15日
設備全部到貨時間 2024年08月10日
全部光伏組件安裝完成 2024年09月20日
光伏場全部具備帶電調試條件 2024年10月15日
首批光伏發電單元并網發電 2024年10月30日
全容量并網發電 2024年11月15日
竣工驗收 2025年04月30日
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注: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以招標文件為準。
二、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資質要求:(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
(2)非聯合體投標,應至少具有如下資質: 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承試四級及以上資質。
(3)聯合體投標,根據聯合體協議所承擔專業內容的聯合體成員應當具備該專業相應的以下資質:
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承裝、承試四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1)非聯合體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有2 個單體50MWp及以上光伏場 EPC已完合同業績,或至少有2個單體5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設計和已完施工業績;
2)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投標人各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具有2個各自承擔范圍內的單體50MWp 及以上光伏場設計、施工已完業績。
需提供以下業績證明文件:合同首頁、工程范圍和工期內容頁、合同雙方的簽署蓋章頁、完工證明文件。
3.項目經理要求:(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機電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
(2)設總資格: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3)需提供滿足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
4.安全要求:投標人或負責施工的聯合體成員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未發生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的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聯合體投標人:允許,成員數量不超過_2_家。
6.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在以下網站公示的失信行為處置期和處置范圍內:
1)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被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列入失信懲戒名單;
3)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網站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網站中的查詢結果,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PDF報告電子版或相關截圖。
7.專利要求:設備設計方案如采用專利,投標人必須持有相關有效專利證書及其具有創造性專利評價報告,或者相關專利授權。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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