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縣 20 萬千瓦草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就大慶市林甸縣 20 萬千瓦草 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監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發包人簽訂合同。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況
大慶市林甸縣20 萬千瓦草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以下簡稱:“林甸草光互補”) 場址區位于大慶市林甸縣以南,距林甸縣縣城 35km,總占地面積約 4. 10km2 , 土地為天然牧草地 ,場址區內地勢平緩 、開闊 ,本工程交流側容量為 200.025MW , 光 伏 場 址 區 經 緯 度 中 心 坐 標 為 北 緯 46°53′11.85″ , 東 經 125°9′8. 13″ ,長慶路、G301 國道和綏滿高速公路位于場址區西部,交通便利, 運輸方便。
本項目場址區內為天然牧草地, 場地內地表常年積水, 水域范圍主要分布于 西南區域,水深約 0.5m~2.0m。本項目共布置 67 個子陣,其中 66 個固定支架 子陣, 1 個 1MW 柔性支架子陣。 3. 15MW 子陣 60 個,2.5MW 子陣 2 個,2.0MW 子 陣 1 個 , 1.0MW 子 陣 4 個 ,合計交流側容量 200.025MW ,直流側容量
241.8336MWp。
本項目組件擬采用 560~590Wp 單晶雙面組件, 逆變器采用300~320kW 組串 式 逆 變 器 , 組 件 、 逆 變 器 為 1500V 系 統 , 35kV 箱 式 升 壓 變 電 站 采 用 3150//2500/2000/1000kVA 全密封三相雙繞組無勵磁調壓油浸式變壓器。
配套建設一座 220kV 匯集升壓站,光伏發電區域通過 8~10 回 35kV 電纜接 入 220kV 匯集升壓站 35kV 側,經新建升壓變壓器升壓至 220kV,通過 1 回 220kV 線路接入林甸北漁200MW 漁光一體項目升壓站220kV 側,利用林甸北漁200MW
漁光一體項目送出線路送至 500kV 大慶變 220kV 側。本項目同步配套建設 10%、 2h 儲能設施(20MW/40MWh),儲能電站與擬建 220kV 匯集升壓站合建。
1.2 招標范圍
1.2.1 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項目(但不限于):
大慶市林甸縣 20 萬千瓦草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監理范圍
交流側 200MW 光伏陣列區、1 座 220kV 升壓站(新建)、 10kV 外來電源、 220kV 送出線路、配套建設 10% 、2h 儲能設施。
交流測 200MW 光伏陣列區土建、機電安裝、設備調試、并網調試、試運行、 消缺等工作的監理, 包含道路、支架基礎、設備基礎、圍堰、排水渠、組件、支 架、逆變器、35kV 升壓箱變、儲能系統設備、標識標牌、電纜溝開挖及回填、 電纜敷設、電纜橋架、接地敷設、二次設備(含監控、AGC/AVC、保護、視頻 監控系統等)、光功率預測系統等安裝、調試、試運行的監理。
220kV 匯集升壓站土建、機電安裝、設備設備調試、并網調試、試運行、消 缺等工作的監理, 包含場坪、臨建、道路、 35kV 配電室、 SVG 室、綜合樓、水 泵房、危廢庫、廚房、主變基礎、 AIS 基礎、電纜溝、電纜敷設、電纜橋架、接 地敷設、站用變、 35kV 開關柜、 SVG、接地變、主變壓器、 AIS、二次設備(含 監控、AGC/AVC、保護、交直流電源系統、遠動及光傳輸通信設備、集控調度 通信系統、視頻監控系統、集控中心接入等)、光功率預測系統等安裝、調試、 試運行的監理。
10kV 外來電源機電安裝、調試、試運行的監理。
220kV 送出線路及北漁 200MW 漁光一體項目升壓站 220kV 接入間隔土建、 機電安裝、設備設備調試、并網調試、試運行、消缺等工作的監理, 包含送出線 路的基坑、基礎、桿塔組立、張線、放線、光纜等等, 北漁 200MW 漁光一體 項目升壓站 220kV 側一次設備、二次設備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的監理。
配套建設 10% 、2h 儲能設施的基礎、設備安裝、電纜敷設、電纜橋架、接 地敷設安裝、調試、試運行的監理。
上述工程的施工圖紙的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等監 理工作。
本工程監理范圍為大慶市林甸縣 20 萬千瓦草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全過程監
理,除上述內容已明確的監理工作外,整個監理服務期限內,若發包方在上述 項目工程區域內增加其他未明確但與本項目相關的零星監理工作,其監理費用 已包含在招標總價中,請投標人在報價時綜合考慮,發包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費 用。
1.2.2 監理服務期限:
大慶市林甸縣 20 萬千瓦草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監理服務期包含施工期及尾 工期。其中:
施工期: 2023 年 11 月 15 日開工至 2024 年 9 月 15 日。
尾工期: 2024 年 9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因項目受大宗設備市場價格波動及接入系統批復影響,以上施工期為暫定 施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現場建設管理單位批準的開工時間為準。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發包人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 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和 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具有以下資質之一的企業:
1)綜合監理甲級資質;
2)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1.4.2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具體認 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 主要人員的資格
擬投入本項目實施的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安全副總 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1.4.4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 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 3 年內,在國內獨立承接過至少 2 個單座 50MW 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和至少 1 座 220kV 及以上升壓站的監理業務(附合同或竣
工驗收鑒定書復印件)。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 對資格 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7.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