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集團內蒙古第三電力建設工程 光伏支架生產線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1. 招標條件內蒙古第三電力建設工程 投資建設年產10萬噸光伏支架生產線設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第三電力建設工程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能源集團內蒙古第三電力建設工程 光伏支架生產線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光伏支架全自動生產線4條,詳見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書要求。
2.2 交貨地 2.3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5天內完成全部設備的交付及安裝調試并滿足正常生產要求,賣方需提供分階段的交貨計劃。 2.4 質保期:交付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 質量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合格等級標準,并不低于招標人技術需求,具有相應的檢驗、驗收合格報告。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 系統內單位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應具有不少于3份光伏支架生產線設備銷售合同業績且單份合同業績金額不低于200萬元,并提供相關銷售合同等證明材料。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3年10月12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0月18日17時00分止。 4.2 購買: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線上購買招標文件。登錄投標管家,選擇參與的項目購買文件。 4.3 聯系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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