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有限公司6、7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彌勒市巡檢司鎮
2.2 項目規模:2臺300MW循環流化床發電機組
2.3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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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巡檢司公司6、7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總承包 |
云南巡檢司發電有限公司6、7號機組(2×300MW)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項目:包括脫硝改造、除塵改造、脫硫及所屬專業公用部分改造等所有施工內容(不含引風機設備采購)。 投標方負責本工程從合同簽定開始到質保期結束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設計、供貨、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和消缺、最終交付,也包括協議書要求的運行及維護的培訓,并參加招標方組織的性能驗收試驗等等。 具體以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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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①本工程有兩種改造方案,均具有可行性,投標方可根據工期、造價等情況優選其中一個方案進行投標。
②本工程擬分為兩階段實施,優先進行6號機組改造,改造計劃工期如下(具體停機時間以巡檢司公司通知為準):
方案一(雙塔):6號機組(含共用系統)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工期:合同簽訂招標方通知開工后200天全面完工(停機施工工期50天),開工后150天完成除鹽水箱搬遷及新建二級塔主體工程,煙道貫通;7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工期:招標方通知開工后180天全面完工(停機施工工期50天);2024年11月前完成整體工程,2024年12月前完成驗收投運。
方案二(單塔):6號機組(含共用系統)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工期:合同簽訂招標方通知開工后120天全面完工(停機施工工期60天),開工后90天完成6號機組原吸收塔頂升主體工程,煙道貫通;7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工期:招標方通知開工后100天全面完工(停機施工工期60天),2024年11月前完成整體工程,2024年12月前完成驗收投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云南巡檢司公司6、7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環境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專項甲級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為施工總承包單位的還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至少3臺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機組的超低排放工程(含新建或超低排放改造脫硝或者脫硫)EPC總承包投運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9-28 15:08到2023-10-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