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小區東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幸福小區東片區棚戶區改造工程已由固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固發改投資[2023]301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固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固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造價咨詢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規模:項目總用地面積19503.20平方米(約合29.25畝),總建筑面積70537.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51683.48平方米(住宅面積32283.48平方米,公建配套面積1600.00平方米,配套設施面積17500.00平方米,車庫出入口面積3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8854.03平方米(地下車庫面積14330.37平方米,地下室面積4523.66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住宅、公建配套、配套設施、地下車庫、地下室等。項目可建成住房292套。建設
2.2招標范圍:幸福小區東片區棚戶區改造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包括概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編制及相關造價咨詢配合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其中,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本單位近一年內至少三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3.1.2業績要求:/;
3.1.3財務要求:具有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1年,則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
3.1.4信譽要求: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若投標人存在不良記錄(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則不允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或其投標無效(以開標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1.5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投標人不存在禁止投標情形,未處于投標禁止期。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采用“雙盲”進行評審。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還應滿足“雙盲”評審相關規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10月08日9:00 至2023年10月12日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河北省 服務平臺及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投標人將已下載的.HBZF格式招標文件導入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平臺提供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臺官網的【辦事指南】-【下載中心】下載)進行投標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投標系統。
4.3未經注冊的潛在投標者請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平臺(http://)首頁“辦事指南”中“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標準版-投標人操作手冊”進行注冊。
4.4登錄平臺、編制投標文件需使用企業CA,未辦理CA的投標人,需進行企業CA辦理。CA辦理有一定周期,請及時辦理以免影響本次項目。現場辦理流程參照“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首頁“辦事指南”中“CA辦理”欄目(http://);
4.5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技術支持
4.6如因投標單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時注冊、審核及下載招標文件、上傳電子投標文件,導致無法參加開標,其后果由投標單位自行負責。
4.7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10月31日10時0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在線遞交電子投標文件前,投標人應當使用投標客戶端及CA為投標文件加密。建議各投標人錯開遞交投標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無法遞交的情況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