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云臺電梯工程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二)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招標文件的修改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4(2)條款-技術先進性-評分標準中:“所投電梯的曳引機的馬達功率因數≥95%的得3分;90%≤馬達功率因數<95%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證明材料,且檢測機構需具有ilac-MRA認證或CNAS認證,并加蓋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修改為:“投標電梯采用的光幕系統保護裝置>128束的得3分,光幕系統保護裝置≤128束的得1.5分。(須提供制造商承諾函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得分。)”。 (2)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修改為:2023年10月24日09時00分。 二、招標文件的補充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評分標準中部分條款已修改(詳見本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中第一點“招標文件的修改”內容),各潛在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請根據本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的內容對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投標人技術得分估分表”做出相應修改。 注:①本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若原招標文件與本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不一致,以本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為準。 ②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登錄發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網站查看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現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的,本單位概不負責,敬請諒解。
招標代理
2023年10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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