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請條件 本項目為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律師庫選型入圍增補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國銀行自籌。該項目已具備實施條件,現進行公開邀請,凡符合報名資格要求的潛在供應商均可報名。 二、項目概況與產品需求 1.項目 2.實施 報名時請務必注明報名實施項目地點。詳見報名截止后我行發送的采購邀請文件。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a.律師事務所和擬提供服務律師執業年限均不得少于3年且近3年無職業違法違規記錄。 b.律師事務所注冊地應為內蒙古自治區轄內或在內蒙古自治區內設立分支機構,持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c.需提供近3年內(2017年7月至今)金融企業法律服務合同,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d.需在擬服務地區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及配備相關服務人員。 e. 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嚴格保守客戶秘密。 f.適應內蒙古地區異地辦公、出差。 g.律師事務所應具有3名以上的執業律師。 四、采購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下午5點前(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及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1)現場報名請攜帶相關資料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大街12號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1301辦公室直接報名。 (2)網上報名請將報名資料打包發 待報名截止,我行審核報名資料后,報名成功的供應商將會以郵件方式收到我行針對該項目發出的采購邀請文件明確具體采購內容、談判時間、地點等信息; (2)報名須提供下列證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A4紙)一套,資料不全者將被拒絕。報名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 a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b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證合一證書); c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d企業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e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f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 注:1)證件原件是指原發證機關所發證件,掃描件、公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律不視為原件;證件原件的復印件內容須與原件一致,否則不予接收;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稅務登記證實行“三證合一”的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 3)類似業績是指:與政府、國家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簽訂的合同或合作協議。 五、談判邀請文件獲取渠道 報名后預留電子郵箱信息,后續由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發 六、公告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