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拆遷安置小區基礎設施補缺及環境整治提升工程監理
(重發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3年度拆遷安置小區基礎設施補缺及環境整治提升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常熟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2023年度拆遷安置小區基礎設施補缺及環境整治提升工程的批復 常發改[2023]16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財政資金。常熟市恒翔建設 (招標人)委托誠信金泰建設管理(蘇州) (招標代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2023年度拆遷安置小區基礎設施補缺及環境整治提升工程監理(重發公告)(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2 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內總建筑面積約72509.40平方米(具體詳見施工圖紙),監理范圍內工程造價約1330.24萬元。
2.3 招標范圍:施工全過程及保修階段監理。
2.4 監理服務期:138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8月16日。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31.64萬元。
2.6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7 其它: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綜合資質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或以上)資質;
3.5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質;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
(1)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無在監工程,或者雖有在監工程,但已簽合同不滿3只。
(2)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五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
3.8 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請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五年內須無行賄犯罪記錄。
(2)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評標辦法
監理綜合評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