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2020-440103-84-01-097910)批準,并且圖紙和技術資料滿足施工需要,廣州市荔灣中心醫院現對廣州市荔灣中心醫院綜合樓整體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
項目編號:/
項目代碼:2020-440103-84-01-097910
二、招標
附件一:
投標人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廣州市荔灣中心醫院綜合樓整體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總承包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的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二)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或者與本項目設計人或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存在附屬關系的;
(三)為本標段監理人或者與本標段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四)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五)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六)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七)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互相控股或參股的;
(八)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九)與本標段的檢測機構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十)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本項事實應當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依法作出并已經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為認定依據。行政處罰決定中已經明確的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區域范圍不包含本標段建設地點的,不受該項規定限制);
(十二)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本項事實應當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依法作出并已經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為認定依據);
(十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嚴重違約”事實應當以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出具的認定文件為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應當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最近三年”是指從投標截止時間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起計算);
(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
五、本公司已經對投標時擬投入本項目的管理團隊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自查,保證擬投入的所有人員都是本單位正式人員,都在本單位繳納社保,不存在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六、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勞務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資。
七、本公司承諾,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19〕18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8〕14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建規字〔2020〕18號)、《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規字〔2020〕37號)、《關于印發廣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實名制和工資支付分賬平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號)等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定。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我公司對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在經招標人認可后,部分專業工程依法分包或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實施統一管理,監督其用工企業按時足額支付作業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
八、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九、本公司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取得的資質參與本項目投標,該資質經資質審批部門核查被依法注銷的,本公司承諾自動放棄投標及中標資格。如經查實該資質為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將依法接受監督部門的行政處罰。
十一、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進行信用記錄。本公司對失信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法定代表人簽字:
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公章)
注:招標人應當要求投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