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海洋氣象綜合保障二期工程2022年岸基氣象觀測分系統海島自動氣象站(Ⅰ型)設備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財務室(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9號世界金龍大廈14層A區單元)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XWT-2022-246
項目
預算金額:7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7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詳見“六、其它補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詳見“六、其它補充事宜”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詳見下表“六、其它補充事宜”
三、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其他補充事宜
(一)采購需求:
合同包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簡要需求或要求 |
1 |
海洋氣象綜合保障二期工程2022年岸基氣象觀測分系統海島自動氣象站(Ⅰ型)設備采購項目 |
2套 |
海島自動氣象站主要由島上氣象設備和云端區域站數據監控管理中心兩大部分組成。島上氣象設備采用智能測量儀和氣象智能集成處理器體系架構,且儀器設備均具備裝備許可證,具體由智能測量儀、氣象智能集成處理器、供電通信和輔助設備組成,其中氣象智能集成處理器做為核心部件整合氣象觀測數據,并通過4G或北斗通信網絡,將數據傳輸至云端區域站數據監控管理中心。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法定條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2、特定條件:
明細 |
描述 |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合同包1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
①本項目合同包1專門面向符合財政部、工信部文件(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微企業。投標人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投標人應認真對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并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準確劃分企業類型,若招標文件中的有關條款與本條款有矛盾之處以此處為準。 ②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③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投標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④投標文件正本中的聲明函須為原件。※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注:本項目為貨物類采購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 |
3、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4、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三)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中型、小型、微型企業,適用于(所有采購包)。監獄企業,適用于(所有采購包)。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適用于(所有采購包)。信用記錄,適用于(所有采購包)。其他政策:詳見招標文件。
(四) 未辦理獲取招標文手續的不予以書面變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標文件。
4.售價:招標文件售價100元人民幣(紙質版或電子版),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
5、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建省大氣探測技術保障中心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3.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