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
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5,461,288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_2022新(合格制)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建干北路拆遷安置房項目(一期)配套設施項目第5次澄清 一、項目
二、項目招標編號: E4503002826002786001001 三、項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四、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五、
承諾在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的,準予其自獲得該特許施工總承包資質之日(以特許公告日期為準)起3年內使用母公司誠信綜合評價分;2、軌道交通、隧道、綜合管廊、大型橋梁、控制價2億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時,注冊地在廣西的建筑業企業與區外建筑業企業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參與投標的,聯合體誠信綜合評價分按最高的企業計取,其余項目聯合體的誠信綜合評價分按聯合體牽頭人的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分認定;3、 / ): 企業信譽實力加權得分=根據實時公布的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 100 %(招標控制價1億元以上取50%-100%,1億元以下取40%-100%)×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20%)+根據實時公布的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 0 %(招標控制價1億元以上取50%-0%,1億元以下取60%-0%)×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20%) 【備注: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占比與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占比之和為100%,具體權重由各設區市在規定比例范圍內自行確定,招標代理在發出招標文件前把確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標文件內】 注: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由評委在“桂建云”平臺信息發布的誠信評分公示欄目中查詢。 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在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 站信用建設公示欄目中查詢,在投標截止日前一個工作日桂林市建 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考評系統中,評定為“一等”的企業得 100 分(百分制) ,評定為“二等”的企業得 20 分(百分制) ,評定 為“三等”的企業或在桂林市住建考評中無信用行為信息記錄的 企業得 0 分(百分制) 。 現更改為:2.2.2(4)企業信譽實力分評分標準【滿分分值權重(20%)】 【備注:招標項目如為國有投資(含國有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項目則須計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標人自行決定是否參照執行?!?/font> 企業信譽實力得分的確定(備注:1、對特許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如母公司承諾在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的,準予其自獲得該特許施工總承包資質之日(以特許公告日期為準)起3年內使用母公司誠信綜合評價分;2、軌道交通、隧道、綜合管廊、大型橋梁、控制價2億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時,注冊地在廣西的建筑業企業與區外建筑業企業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參與投標的,聯合體誠信綜合評價分按最高的企業計取,其余項目聯合體的誠信綜合評價分按聯合體牽頭人的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分認定;3、 / ): 企業信譽實力加權得分=根據實時公布的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 40 %(招標控制價1億元以上取50%-100%,1億元以下取40%-100%)×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20%)+根據實時公布的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 60 %(招標控制價1億元以上取50%-0%,1億元以下取60%-0%)×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20%) 【備注: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占比與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占比之和為100%,具體權重由各設區市在規定比例范圍內自行確定,招標代理在發出招標文件前把確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標文件內】 注: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由評委在“桂建云”平臺信息發布的誠信評分公示欄目中查詢。 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在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 站信用建設公示欄目中查詢,在投標截止日前一個工作日桂林市建 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考評系統中,評定為“一等”的企業得 100 分(百分制) ,評定為“二等”的企業得 95 分(百分制) ,評定 為“三等”的企業或在桂林市住建考評中無信用行為信息記錄的 企業得 90 分(百分制) 。 招標文件中涉及到以上變更內容的做相應調整,請按以上更改通知執行,其余內容不變,特此通知。
招標代理機構
??????????????????????????????????????????????????? 2022年11月15日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