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發電單位電力UPS設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為提升UPS設備的可靠性,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擬對各發電單位運行超過12年的UPS進行整體更換。
2.2供貨期: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供貨。
2.3交貨地點:各發電單位現場。
2.4招標范圍:投標方負責提供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電廠UPS設備,指導安裝并完成設備調試、試驗工作,直至設備正常運行。
本次項目建設單位包括: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烏海發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內蒙古北方蒙西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臨河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拉特發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二熱電廠、內蒙古蒙達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京達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聚達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豐泰發電有限公司、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內蒙古豐電能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上都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5家單位,本項目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統一招標,各發電單位分別簽訂合同。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方所投UPS設備(容量≥80KVA)必須提供具有CMA和CNAS資質認定證書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3套容量≥80KVA的UPS設備供貨或改造合同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影印件、相應發票或中標結果公示等證明材料,并提供客戶出具的運行報告或運行證明)。
3.2.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需要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函、售后服務承諾函。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11月1日9:00起至2022年11月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