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招標人)就業主“汾酒過火事件”律師執行服務采購項目,委托 (招標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本項目需由律師事務所提供案件損失賠償等費用的追繳服務。
3.2 本項目劃分1個標包執行采購,中標1家供應商。
3.3 合同有效期:本項目合同有效期2年,期滿后如款項尚未全部追回,且雙方合作良好,可續簽協議。
4、資格條件
4.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4.2 投標人須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3 投標人須是經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具有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4.4 投標人須至少具備1個近三年內(2020年至今)為國有企業(國有全資或國有控股)提供損失賠償款追繳服務業績(以提供的合同復印件為準);
4.5 投標人具有下述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
4.6 投標人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4.7 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并不得轉包與分包。
5、技術(服務)關鍵要求
*5.1 投標人須在太原市或鄭州市設有機構,以提供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5.2 投標人應為本項目配備不少于3名執業律師的服務團隊(以提供的律師執業資格證為準)。
*5.3 投標人須承諾追繳回款不少于5000萬元。如在合同期內追繳回款少于5000萬元,但超過1000萬元(含),采購人僅支付基礎代理費,風險代理費不予支付,同時扣除履約保證金;如追繳回款少于1000萬元,風險代理費不予支付,同時投標人須向采購人全額退回基礎代理費并扣除履約保證金。
6、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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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