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要求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開標后由詢價小組根據詢價文件的規定對應答人進行資格審查,應答人資格要求如下: 2.1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它組織經營證明或自然人。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處于存續或在業等正常狀態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組織經營證明(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如為自然人須提供有效的個人身份證明。 2.2能開具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答人若為一般納稅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種提供證明材料: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b.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事項通知書;c.應答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掃描件;d.注冊地國家稅務局網站一般納稅人查詢截屏;e.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應答人若為小規模納稅人或自然人或其他類型機構,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種提供證明材料:a.承諾在結算付款時開具(含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b.提供應答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代開)的掃描件。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提供承諾書。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或破產清算; (2)財產被重組、查封、接管、扣押或凍結,且影響本項目履約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且在執行期內; (4)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5)被中國移動通信 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 (含 )公告在同類項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類項目包含:房屋租賃)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資格審核不合格。 2.5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應答。出具《控股管理關系申報表》。 2.6應答人需提供有效的房屋所有權相關證明(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購房合同或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歸屬證明);若存在轉租的,需同時提供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授權書或證明。若房屋為共同共有的,需要共有人出具同意租賃的證明。 2.7應答人須承諾出租房屋無相關產權或使用權糾紛;如發現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情況,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應答人賠償采購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提供承諾書)。 2.8辦公場地整體出租后,出租方將不再保留部分使用權(出租方需提供承諾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