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友招標代理咨詢 (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南京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南京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銀行綜合實訓仿真平臺”采購項目(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和磋商。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南京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銀行綜合實訓仿真平臺”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JSDY-2022F331
3、采購項目總預算:29.8萬元(報價超過項目預算作無效響應處理)
4、項目內容:“銀行綜合實訓仿真平臺”采購,通過職業場景模擬和動手操作來強化學生對核心技能的掌握。
5、平臺交付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
6、安裝完成期限:自貨到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安裝調試完成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按照以下第(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為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的采購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給中小企業服務: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其中小微企業所占比例應為 %(兩項比例均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其中小微企業所占比例應為 %(兩項比例均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具體詳見第四章成交標準。
3、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如項目接受聯合體磋商,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特定條件的,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采購人規定的特定條件并在響應文件中申明。由同一專業的供應商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并以磋商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評審的依據;由不同專業的供應商組成聯合體,首先以磋商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認定資質以及商務評審的依據,涉及行業專屬的資質,按照所屬行業對應的供應商的應答材料確定;
(2)供應商應當具備特定行業的法定準入要求:無。
三、文件獲取
自磋商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08月1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止;請各潛在供應商攜帶以下材料至江蘇大友招標代理咨詢 (南京市鼓樓區江東北路95號3樓)獲取磋商文件:
(1)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1份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備查);
(2)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3)法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1份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備查);
(4)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2018〕10號)有關規定,凡在南京地區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事先
3、是否接受進口產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現場及答疑時間、 供應商如果對采購需求有疑問請和采購單位聯系人溝通。
5、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單位
采購單位
采購單位
辦公
(2)代理機構
磋商文件編制:呂工
聯系
辦公
6、有關本次采購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原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