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州南聯航空食品 北京 (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現對2022年廣州南聯北京清洗用品采購項目(重招)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項目簡介
1.1 招標項目 1.2 采購編號:CZ202200791901。 1.3 項目類別:貨物類。 1.4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1.5 招標內容、數量、限價或預算:通過招標選取 1 家中標供應商,總限價 280萬元。 序號 交貨內容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 1 清洗用品 北京大興機場廣州南聯航空食品有限公 司北京 。 (注:中選供應商負責 卸貨、拉貨入庫,并將不符合我司收貨 要求的產品作退貨處理。中選供應商按 訂單(包括所有節假日期間)必須保障 供貨。)注:中選供應商需保證固定專 業的運輸車輛和相對固定的配送人員保 障配送服務。 按招標人訂貨單分批交貨, 下單后 7 個日歷天內送達指 定地點。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年(框架合同),具體起始時間以雙方簽署合同內容為準 1.8 本項目只接受在 或招標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網站下載本招標文 件的投標人投標。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 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注意:須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加蓋公章?!?/span> 2.2 投標人須為本次采購標的物的合法制造廠家或經銷商(代理商)。若為制造廠家,須提供自身的生產資質(注意:制造廠家須提供證明材料,要求能夠充分證明其具有合法生產權利及生產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全國工業生產許可證》或其它證明等, 并顯示具備相應的生產范圍,進口產品無須提供);若為經銷商(代理商),則必須取得制造廠家的經營及生產資質。 【注意:經銷商(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廠家的營業執照(具備相應的經營 范圍)及滿足上述要求的制造廠家證明材料,進口產品無須提供】 2.3 投標人須提供洗滌劑、催干劑、浸漬粉三種產品由政府監督部門認可的有資質檢驗機構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出具的符合《GB14930.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洗滌劑》或國 家、行業及地方的相關標準的產品檢驗報告(報告上需有 CMA 標識),提供企標報告的需提供在當地備案的企業標準復印件; (“國家、行業及地方的相關標準”指檢測報告中檢測指標等于或嚴于《GB14930.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洗滌劑》。直接清洗食品的洗滌劑應符合《GB14930.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洗滌劑》A 類檢測指標;清洗餐飲具以及接觸食品的工具、設備、容器和食品包裝 材料應符合《GB14930.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洗滌劑》B 類或以上檢測指標。) 【注意:須提供洗 滌劑,催干劑,浸漬粉產品符合上述要求的檢測報告。】 2.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法定 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項 目投標。 2.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 3 年內(2019 年 5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 ,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注意: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注意: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 【注意:僅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信息或信用中國網站為準進行形式審查并作為認定依據,其他網站或文件不作為認定依據;境外企業、港澳臺地區企業及國內事業單位無需提供;在投標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單的,符合本條資格要求(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6投標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意:提供 2021 年至開標截止日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1 份】 2.7 被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且仍在限制期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2.8 被列入南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企業,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2.9 不接受聯合體報價,不得分包轉包。 未通過上述資格要求審查的投標人不具備投標資格,評標委員會有權認定其不具備投標參與資格;招標人保留審查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原件的權利,任何時候發現投標人提交的相關文件、證明材料或承諾系偽造、變造或捏造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視為其已主動放棄自本次投標之日起3年內參加南航集團任何采購方式下任何項目的采購活動。2、投標人資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