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航空港區綜合業務樓配套工程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業主航空港區綜合業務樓配套工程項目已批準建設,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招標編號:03-06-04A-2022-D-E17631
2.3項目
2.4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是航空港區綜合業務樓室外配套附屬建設,包括室外道路、院內綠化、圍墻建設、室外管網、土方回填和室外消防水池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及附件: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內,以工程量清單范圍為準的全部內容;
序號 |
標段 |
采購內容 |
1 |
標段一 |
室外工程(包括:院區室外道路廣場施工、室外綠化、室外管網、室外電氣及土方回填等) |
2 |
標段二 |
室外成品消防箱(含基礎) |
3 |
標段三 |
暖通空調采購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3.2 標段一: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壹級國家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 標段二:投標人須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貳級及以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
3.4 標段三:投標人須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國家注冊建造師資格。
3.5 標段三:投標人應為擬投標產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為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并提供原廠售后服務;
3.6 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須具有類似項目業績;
3.7 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
3.8 被業主
代理機構:
招標師:沈遠梅、徐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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