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交告〔2022〕27號
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經貴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實施貴港市2021年第七十八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的批復》(貴政函〔2022〕102號)批準,我中心決定對該期用地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現(xiàn)將有關地塊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概況
地塊(項目)名稱 |
城北新區(qū)D-40-1地塊建設用地 |
土地來源 |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貴港市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桂政土批函〔2010〕601號) |
宗地坐落 |
貴港市郁林路與金田路交匯處東南角 |
實際出讓面積 |
14832.96㎡(折合22.249畝) |
土地用途 |
商業(yè)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出讓年限 |
商業(yè)用地40年、城鎮(zhèn)住宅用地70年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30% |
容積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3.0 |
綠地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 |
總體建筑限高80米,允許建筑容量的10%突破限高,突破幅度為20% |
商業(yè)建筑面積 |
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小于20% |
其他要求 |
1.本地塊配套幼兒園設置在金田路與郁林路交匯處西南角地塊內(即華泰榮御項目)及荷城第二幼兒園;2.土地競得單位須在本地塊內建設面積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開放式公共綠地公園,公園綠地率不低于70%;公共綠地公園可納入該地塊的綠地率計算;競得人在進行商品房銷售時應明確告知購房人公共綠地屬性;3.“紅色一家”服務場所、臨街公廁及其相匹配的機動車位和非機動車位須建成驗收合格后,由土地競得單位按要求無償移交市人民政府(含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屬,包括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等相關證件)。須與首期開發(fā)項目同步規(guī)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無償移交市人民政府的設施須在總平標明四至坐標及范圍,并且獨立設置對外開放出入口 |
掛牌出讓起始價(萬元) |
4673萬元(折合210萬元/畝) |
報價增價幅度 |
每次為20萬元的整數(shù)倍 |
競買保證金 |
935萬元 |
其他建設要求 |
詳見市自然資源局于2022年4月29日核發(fā)的《總平面規(guī)劃設計要點通知單》(貴自然設2022-105號) |
二、掛牌公告、報名及報價時間
(一)掛牌公告時間: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0日;
(二)掛牌報名時間:2022年6月21日8:00至2022年6月28日17:00;
(三)掛牌報價時間:2022年6月21日8:00至2022年7月1日10:00;
三、出讓方式
實行有底價的公開掛牌出讓,即掛牌公布起始價后,由競買人出價,出價最高且不低于掛牌底價者取得土地使用權。
四、競買人范圍及其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拖欠土地出讓價款、被認定存在閑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開發(fā)規(guī)模超過實際開發(fā)能力、逾期不簽訂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行為的組織或個人,及其參與投資的企業(yè)均不得參加競買。存在上述行為的,取消其競買資格且不退還競買保證金。
(二)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競買,也可以聯(lián)合競買。申請人屬聯(lián)合申請的,必須出具聯(lián)合各方共同簽署的合作協(xié)議。
(三)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四)本次掛牌宗地為現(xiàn)狀出讓,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地塊現(xiàn)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五、成交確認書與出讓合同簽訂要求
競得人必須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自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到貴港市自然資源局(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六、成交價款繳交要求
競得人必須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支付不少于50%的成交價款、60日內付清成交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為成交價款(成交價款中不包含有關辦證費用)。
七、建設期限要求
競得人必須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1年內開工建設,在開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并在開工、竣工時向市自然資源局申報建設用地開發(fā)利用情況。如遇到特殊情況,依法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延期的,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
八、違約責任
(一)除出讓人原因外,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不履行《成交確認書》約定義務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收回土地使用權,競得人已交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除出讓人原因外,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收回土地使用權,競得人已交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簽訂《出讓合同》后,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四)競得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競得人繼續(xù)履約;競得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五)競得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1年不滿2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2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宗地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出讓合同》約定的最低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最低標準的比例,要求競得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競得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高于《出讓合同》約定最高標準的,出讓人有權收回高于約定的最高標準的面積部分,有權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競得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
九、掛牌報名要求
有意競買人可在掛牌報名截止時間前(工作日內)提交如下材料:
(一)競買報價單;
(二)競買申請書;
(三)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四)資信證明(商業(yè)金融機構出具);
(五)承諾書;
(六)身份證復印件;
(七)申請人為單位的還需應提交:
1、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副本 (復印件)
2、委托代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八)申請人屬聯(lián)合申請競買的,必須出具聯(lián)合各方共同簽署的合作協(xié)議
注:相關模板可詳見以下網址的下載中心:土地招拍掛報名材料模板( :9005/)
十、掛牌出讓活動競得人的確定
掛牌期限屆滿,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是否成交:
(一)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二)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出讓人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xiàn)場競價,出價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報價相同的,由先提交報價者取得(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三)本次出讓地塊首次報價必須等于或高于起始價,以后每次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20萬元;
(四)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低于底價或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十一、繳款賬戶
競買保證金繳款賬戶:
(一)開戶名:貴港市
賬 號:800097502589899
(二)開戶名:貴港市
賬 號:2116710029200002777
(三)開戶名:貴港市
賬 號:45050175375000000649
(四)開戶名:貴港市
十二、其他相關事項
(一)參加競買人資格由出讓方進行審查,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條件的,發(fā)放競買資格確認書。
(二)競買人提交報名時需攜帶公章,報名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報名材料提交不受理
(三)保證金需在掛牌報名時間內足額繳納到指定賬戶,保證金繳納憑證由貴港市 出具,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qū)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lián)系如下人員:
聯(lián)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ggggjy.gxgg.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