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招標內容:選取1家供應商為招標人提供廣州機場建設投資集團 汽車租賃服務。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
2.招標控制價:¥880,000.00元
(其中四輛車基本租賃費用為72萬元,其他服務費用為16萬元。報價方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委托人要求。)
3.項目內容及需求
根據招標人工作安排,提供工作用車服務,服務范圍一般為廣州市內。
(1)車輛要求
提供四輛7座商務車,車型分別為:別克GL8,2.0L排量。至少2輛車車齡不超過2年,行程不超過10萬公里。
提供的車輛技術性能良好,安全性能較高,需具有合法客運營運資格,符合客運安全標準,車況良好,且為投標人擁有自有產權或合法租賃且車齡滿足需求所有內容的粵A牌客車并符合公安部門及交通管理局的相關要求,車輛各項手續和證照齊全、完備、有效,配備齊全有效的隨車證件(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等)。
(2)駕駛員要求
提供服務駕駛員四人,具有相應駕駛證照且具備10年以上駕齡經驗、5年以內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綜合素質高、熟悉廣州各區交通道路。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委托人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一年(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委托人要求)
5.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總所)授權【依據總公司(總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掃描件、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任意一項或多項記錄名單(注:以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于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或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必須是一個合法的汽車運輸企業,具備汽車租賃、運輸、實際承運經驗和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且必須經營范圍含汽車租賃等相關經營業范圍。
四、
售價:300元
五、提交投標文件時間和
八、其他補充事宜
投標人應在
1.
(2)網絡
①郵件主題格式:“廣州機場建設投資集團 汽車租賃服務
③網絡
④溫馨提示:為確保投標人網絡
九、招標信息發布及結果公告網站:
廣州國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和廣州群生 網站。
十、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1.招標人信息
2.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