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要求: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相應的施工能力;省外企業需提供有效的《進青建筑企業登記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如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或近3個月的銀行資信證明。 3、業績要求:供應商提供近三年內至少一項類似業績 。 4、信譽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址( /)“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 欄目查詢查詢失信被執行人記錄: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取消響應資格。 。供應商應提供查詢截圖。 5、供應商擬派項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 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提供建造師執業證、注冊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6、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