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 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 4、為本采購項目提 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6、為響應青海省農業農村廳號召,此次項目嚴格審核參與招投標的有機肥生產企業資格,之前在抽查和審計中存在問題的有機肥企業,必須認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參與有機肥招投標。 7、投標供應商須為生產商,供應商須提供本單位省級及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肥料正式登記證 。 注: 本項目投標供應商可對以上每個包都可投標但最多只能中一個包,從包一以此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