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先行區項目可行性研究咨詢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NJ2022-03-3-001)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1. 招標條件
本國際能源先行區項目可行性研究咨詢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國際能源先行區項目位于呼市西北部回民區,屬于二環內中心城區,周邊土地規劃多為住宅。距離回民區政府約1.5公里,距離呼市商業中心中山路商圈直線約4.5公里,緊鄰地鐵1號線及西二環、新華大街等交通要道。項目總占地規模約2070畝,可開發用地共占地約1266畝。項目總建筑面積268.6萬㎡,包含地上計容總建面195萬㎡,地下建筑面積73.6萬㎡,主要規劃有住宅、商業、辦公等業態。
2.2招標范圍:
對國際能源先行區項目進行前期調研和分析,并按照國家發改委發布執行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目錄大綱》及甲方的編制內容和深度等要求進行《國際能源先行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包括但不限于為編制報告而進行的走訪調查、現場踏勘、市場調研、資料收集等工作,以及配合甲方完成項目評審及文件報批。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日起30日歷天提交成果給甲方并上報上級單位及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同時配合甲方完成相關的評審及報批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投標人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備工程咨詢資信甲級和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與本項目類似的業績合同不少于1項,,提供的資料應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具體服務內容的關鍵頁,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