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省外供應商還必須提供有效的《省外進青建筑業企業報告登記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擬派項目經理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材料的清晰完整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小型 3、信譽要求: 3.1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無任何不良記錄的查詢報告,時間為響應截止時間前20天內); 3.2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址( /)“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 欄目查詢結果的截圖; 3.3供應商需提供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質量、違法違紀問題被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禁止、限制投標活動的情形的承諾書; 3.4供應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送的《信用評定等級》為準。企業信用被評定為D級一年之內、被評定為C級半年之內的投標無效; 3.5項目經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送的《信用評定等級》為準,非C級半年內、非D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