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鎮市紅楓湖沿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清鎮市紅楓湖沿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已由清鎮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清發改投資〔2021〕12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清鎮市產業投資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貴州省貴陽市清鎮市紅楓湖鎮
主要建設內容為污水管網、化糞池、檢查井、管理房、格柵調節池、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生態池、生態塘、垃圾轉運站等。
720天
設計階段:包含施工圖設計階段及施工配合階段等全部設計服務工作;施工階段:本項目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招標人使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
項目要求申請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行業(給水工程、排水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無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3.2.1 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其中: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聯合體在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3.2.2 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責任及權利義務; 3.2.3 聯合體各方沒有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 3.2.4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參加投標。 3.2.5 施工單位作為本項目聯合體牽頭人。 3.2.6 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單位負責本項目的投標信息錄入、投標報名、遞交投標文件、遞交投標保證金和簽訂合同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