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白茨煤礦礦壓動態監測系統建設公開招標項目(第2次)招標公告
第一章招標公告
黃白茨煤礦礦壓動態監測系統建設公開招標項目(第2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黃白茨煤礦礦壓動態監測系統建設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黃白茨煤礦目前頂板監測系統的傳感器來源于有3套系統進行組合,實現了液壓支架壓力、頂板離層、錨桿應力監測。按照《國家能源集團煤礦災害精準預警及智能通風建設指南》的建設要求,目前的系統已基本實現監測功能,但未融合形成礦壓監測系統體系,缺少井上下數據傳輸功能、礦壓數據分析功能、精準預警功能。所以,在現有安全監控系統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在用設備,補充完善礦壓監測設備,融合建立礦壓動態監測精準預警系統,實現監測數據傳輸、存儲、分析、控制、預警功能。
2.1.2招標范圍:通過建立一系列的數學模型及算法,實現監測數據的分析、濾波、增強、辨識、插補、反漂移和重建,實現對采集到的各種表象信息進行識別,達到去偽存真,利用大數據和行業規程及災害防治細則建立各種因素的分級預警指標,利用增信方法對單因素指標進行融合,消除加權方法的缺陷,提高預警準確率,實現分區分級預警。預警準確率達到75%。在多因素多指標增信預警的基礎上,進一步考慮時間效應,演化過程及災害的發生機理概化模型,建立模態預警指標,利用增信方法對單因素模態指標進行融合,提高災害的預測預報能力,實現分區分級預警,預警準確率達到85%。
具體詳見投標須知技術文件要求
2.1.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20個日歷天,計劃開始時間:2022年01月04日。
2.1.4服務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并提供2份煤礦礦壓監測系統建設(須同時包含礦壓數據分析和預警功能,如合同中無法體現,用戶證明中明確也予以認可)業績證明,且已成功投運6個月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最終用戶證明,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服務范圍或關鍵技術參數信息、合同簽訂日期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6個月以上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采礦類專業),且至少擔任1項煤礦礦壓動態監測系統建設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提供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經理、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12-07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12-13 16:30:00。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第1標段(包)0.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4其他:/
5.招標文件的閱覽及投標文件的編制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的方式進行招標,具體操作詳見《招投標系統用戶手冊-電子標(投標人手冊)》,其中以下章節為重點章節,請投標人務必詳細閱讀。
1.1--1.7章節(系統前期準備)
1.9章節 (CA鎖綁定)
2.5章節 (文件領取)
2.9章節 (開標大廳)
3.1章節 (安裝投標文件制作工具)
3.2章節 (電子投標文件制作)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21-12-28 11:00: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