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2021-2022年度廣州空港經濟區規劃技術咨詢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計劃編號:440101-2021-26813
項目編號:202111059208020
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360,00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2021-2022年度廣州空港經濟區規劃技術咨詢服務):
合同包預算金額:1,3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 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2021-2022年度廣州空港經濟區規劃技術咨詢服務)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2021-2022年度廣州空港經濟區規劃技術咨詢服務)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函》,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總所)授權【依據《投標函》及其附件、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及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的條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未完成編制的可提供2019年度,新成立單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填寫招標文件格式5資格聲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注: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在評審時,從以上兩個網站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并在網站下載打印供應商的信用信息查詢記錄,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確認并存檔,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政府采購、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等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依法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如查詢結果未顯示存在失信記錄,視為評審時未發現不良信用記錄。)。 (3)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5)已登記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品目號
品目名稱
采購標的
數量(單位)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品目預算(元)
最高限價(元)
1-1
其他專業技術服務
2021-2022年度廣州空港經濟區規劃技術咨詢服務
1(項)
詳見采購文件
1,360,000.00
-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開標
2.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1年12月22日09時00 分至2021年12月22日09時30分
3.需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為:《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支持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等。
4.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5.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 ( )、廣東省 (gdgpo.czt.gd.gov.cn)、廣州群生 網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6.
《獲取文件登記表》(WORD版)(格式詳見附件一)
7.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投標人如有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咨詢。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釆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地
名 稱:廣州群生
地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3.項目
廣州群生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