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智慧停車場項目安裝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習水縣智慧停車場項目安裝工程已由習水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項目編碼:2111-520330-04-01-619051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
2.2建設規模:7522個停車位的安裝及維護。
2.3工期為:365天。
2.4項目總投資:2468.5萬元。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紅線范圍內的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3.1設計內容
本工程的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方案編制、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及施工圖設計、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等。
2.3.2施工內容
施工圖設計和設計變更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安裝、施工現場有關問題的協調配合及竣工圖編制、竣工資料編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2.4標段劃分:
設計施工總承包(EPC)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設計單位資質要求: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施工單位資質:
(1)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因其行業特殊性,取得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以 名義參與本項目投標,由分支機構提供總公司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投標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承諾函,但總公司和分支機構不能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投標活動,招標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業中即對應為“分支機構負責人”)。
(2)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2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