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內容修改,原招標文件相關內容聲明無效,以變更公告為準。
1、原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現更正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2日
2、更正內容: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10.11.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屬于不可競爭費。投標報價時安全生產文明施 工費按冀建工[2017]78 號文件計取;稅金按冀建市{2016}10 號文(《關于印發建筑業營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計價依據調整辦法的通知》)、冀建價監〔2018〕7號文(按市區計取)和冀建建市〔2019〕3號文計取;規費按《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完善建筑業企業規費計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6]11號)計取。此次招標及合同執行過程稅率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稅率為準,如遇稅率調整,則合同價格按照調整后稅率進行相應調整。
更正為:10.11.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屬于不可競爭費。投標報價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按冀建工[2017]78 號文件計取;稅金按冀建市{2016}10 號文(《關于印發建筑業營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計價依據調整辦法的通知》)、冀建價監〔2018〕7號文和冀建建市〔2019〕3號文計取;規費按《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完善建筑業企業規費計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6]11號)計取。此次招標及合同執行過程稅率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稅率為準,如遇稅率調整,則合同價格按照調整后稅率進行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