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2(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刑偵實驗室試劑耗材采購項目(2))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未完成編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單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3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填寫招標文件格式4資格聲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已登記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開標
1.釆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
地
名 稱:廣州群生 地
廣州群生 2021年11月19日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3.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