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項目概況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救護車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廣州順為招標采購 )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計劃編號:440101-2021-25334
項目編號:GZSW21175HG4002
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000,00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救護車采購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1,000,000.00元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最高限價(元) |
---|---|---|---|---|---|---|
1-1 |
醫療車 |
負壓型救護車 |
1(臺) |
詳見采購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1-2 |
醫療車 |
監護型救護車 |
1(臺) |
詳見采購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35個日歷日內完成交貨及驗收。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 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新成立企業提供成立時至招標公告發布前一個月的月度或季度財務報表),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救護車采購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救護車采購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不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響應) 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 查詢結果為準, 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 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 投標(響應)。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 投標(報價) 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3)投標人為生產企業,須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投標人為經營企業,須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4)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開標 供應商代表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報名和 (如需郵寄,請與工作人員聯系,標書售后不退,國內郵購須另加 60 元人民幣。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均不承擔責任。)
2.采購信息發布及結果公告網站:中國 、廣東省 (gdgpo.czt.gd.gov.cn)、廣州順為招標采購 網站 。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釆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
地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順為招標采購
地
3.項目
廣州順為招標采購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