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國道飛鳳路至金城東路段綠化遷移及錫山段和新吳段綠化工程
施工監理項目312XW128-312XS122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312國道飛鳳路至金城東路段改擴建工程及錫山段和新吳段已分別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基礎發〔2020〕109號、110號文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分別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基礎發〔2020〕755號、1187號文批準。項目業主(招標人)為無錫市城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招標人委托, 文)及相關文件要求,投標人可以采用“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編制生成的《投標報表》作為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和評標資料。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江蘇省 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信用評價及履約考核以省廳門戶網站、無錫市 平臺公布、公告的信息為準。
(6)特別說明:
本招標文件項目專用本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而對交通部《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2018年版)(以下簡稱《公路監理標準文件》)進行的補充、完善或修改,投標人應將《公路監理標準文件》和項目專用本結合閱讀。凡《公路監理標準文件》與項目專用本不一致處以項目專用本為準,專用本未對《公路監理標準文件》進行補充、完善、修改和說明的,以《公路監理標準文件》為準。《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2018年版)及《標準監理招標文件》(2017年版)由投標人自備。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具體事宜請與招標代理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