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廠辦大集體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深化改革法律服務
(第三次采購)采購公告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現組織開展深圳 廠辦大集體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深化改革法律服務(第三次采購)采購工作,公告符合條件的潛在報價人就此項目進行響應。對此項目有意向的潛在報價人請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時間和辦理方式獲取采購文件進行響應。
詳細內容如下:
一、項目信息
1.1 項目 1.2 項目編號:0002200000084621 1.3 1.4 代理機構:南方 1.5 資金來源:其他 1.6 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1年11月02日 二、采購范圍 2.1項目概述: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部署,落實網公司《進一步推動廠辦大集體企業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深化改革的總體方案》改革要求,公司現開展對廠辦大集體企業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深化改革的工作,需為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股權多元化投資提供法律服務,包括審核完善廠辦大集體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的改革路徑合法性論證意見,為股權多元化公司搭建和深圳 (或下屬企業)收購改革后企業股權等事項出具或審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股權轉讓方案等法律文件并進行經營者集中的法律分析和申報,并為廠辦大集體企業退出出具法律意見,設計股權多元化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案和議事規則等。此外,還需為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7個轉讓下屬企業股權的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審核所需的《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股權轉讓方案》、《股權轉讓協議》等法律文件和內部決策文件。 2.2采購范圍: 本項目采購范圍如下: 一、為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和廠辦大集體企業退出提供法律服務 1.根據法律法規和深圳 要求,審核完善廠辦大集體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的改革路徑合法性論證意見; 階段性成果:改革路徑合法性論證意見 2.在改革后企業股權多元化過程中,為深圳 (或下屬企業)參與股權多元化公司搭建、收購改革后企業股權相關事項出具或審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保密協議、股權轉讓方案、股權轉讓協議、增資協議及有關合作協議; 階段性成果:《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保密協議》、《股權轉讓方案》、《股權轉讓協議》、《增資協議》文本或法律審查意見 3.在股權多元化公司設立和深圳 (或下屬企業)收購改革后企業股權中,論證經營者集中申報的必要性,對必須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的項目予以申報; 階段性成果: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法律意見、申報材料和申報通過結果 4.針對廠辦大集體企業退出的法律實體和程序性事項進行法律審核并提出法律意見; 階段性成果:法律審核意見 5.設計股權多元化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方案,擬定或審核該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的公司章程和黨委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 階段性成果:股權多元化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方案,股權多元化公司及下屬企業的《公司章程》和黨委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文本或審查意見 6.參加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和廠辦大集體企業退出過程中的相關重要會議研討、談判,并解答疑難法律咨詢。 二、為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轉讓下屬企業股權提供法律服務 1.審核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涉及的7項股權轉讓項目所需法律文件和內部決策文件,包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保密協議》、《股權轉讓方案》、《股權轉讓協議》等; 階段性成果:《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保密協議》、《股權轉讓方案》、《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和決策文件審查意見 2.參加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轉讓下屬企業股權過程中的相關重要會議研討、談判,并解答疑難法律咨詢。 2.3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如下: 序號 標的名稱 標包序號 標包名稱 估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 萬元) 工期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保證金(元) 1 深圳 廠辦大集體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深化改革法律服務 1 深圳 廠辦大集體和職工持股改革后企業深化改革法律服務 120 120 自合同簽訂之日—2021年12月31日 / / 三、采購方式及資格審查方式 3.1 采購方式:公開競爭性談判 3.2采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