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柘汪中心小學南京路校區食堂報告廳項目
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連云港市柘汪中心小學南京路校區食堂報告廳項目(項目名稱)已由 贛榆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贛發改服【2017】286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2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2970平方米
2.3 招標范圍:施工及保修階段的建設監理(圖紙范圍內所有工程)
2.4 監理服務期: 194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以施工企業的竣工日期為準)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 12.8萬元
2.6 標段劃分: 一個
2.7 其它: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房屋建筑工程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資質;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做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從事具體監理工作的其他監理人員的要求: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不做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文規定、〔2019〕第3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3.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投標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內的人員作為總監理工程師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確需繼續承擔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應經已承擔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質安處備案,但最多不能超過三項工程且未在市區以外承擔工程監理任務;
3.10 其它要求:
(1)根據連建質[2007]551號文規定,外省企業要審查監理企業的《核驗通知書》,沒有進行項目核驗的監理企業不予審查通過;
(2)中標總監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進行監理,必須親臨現場,實際指揮監理。
(3)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執行。
投標人及項目總監無不良行為、項目總監未被限制投標、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市場不良行為省內以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為準,省外以各省(含地級市及以上,不含縣級市、縣(區))行業管理網站(建設主管部門及 部門)為準。(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
(4)投標單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招標人的附屬機構(單位); B、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C、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D、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E、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投標單位擬報項目監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勞動合同(有效期內)、2021年04月-2021年09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社保繳納證明,并加蓋社保機構印章或社保機構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6)本項目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 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5.1獲取時間: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 5.2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 11 月 05 日 09 時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交易模式。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4.評標辦法
5.招標文件的獲取
6.投標文件的遞交
7.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
編輯: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