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鹽城市大豐區草堰鎮三渣新型農村社區基礎設施、景觀和綠化工程(二期)已由 上級主管部門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鹽城市大豐區廣廈開發建設 、鹽城市大豐區草堰鎮三渣村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施工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招標階段當招標圖紙做法與招標清單特征不一致時,以招標清單特征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當日至本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期滿上述資質動態核查均處于合格狀態。
3.1.1資質條件:必須是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企業。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無。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大豐區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的。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
(4)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6)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2
3.2.1
3.2.2其他要求:
3.2.2.1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為準);
③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本項目招標文件約定行政主管部門、招標投標交易機構信息系統中
本項目招標文件
3.2.2.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2021 年 3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
3.2.2.3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
3.2.2.4投標人承諾中標的項目經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不可抗力除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3.2.2.5投標人及擬派
(一)企業和擬派
(二)企業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
(三)企業近三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江蘇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鹽城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四)投標人或者擬派
3.3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120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
3.6鹽城市招投標及標后履約不良行為系統已啟用,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系統記錄,影響后續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4.2招標文件 );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5日9時。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確定中標人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