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五醫院能力提升項目(設備2)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保定市第五醫院能力提升項目(設備2) (項目名稱)已由 保定市蓮池區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保定市蓮池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保定市第五醫院能力提升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蓮發改審字[2021]23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保定市第五醫院 ,建設資金來自 專項債券及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工程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所含全部內容;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其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具備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財務要求:提供經審計部門或會計事務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財務報告(2020 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業需提供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中國 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1.4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違反本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