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甘肅省金昌市
1. 招標條件
本金川區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光伏固定支架 采購進行公開預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
2.2 規模:備案50兆瓦 ,容配比按1:1.2考慮,共計安裝111488塊雙面雙玻高效單晶540Wp組件,實際安裝容量60.20MWp。16個光伏子陣,每個子陣共計安裝6968塊組件,本項目光伏組件支架鋼材量約2890噸,42880根螺旋鋼樁。
2.3 建設工期: 3個月
2.4 標段劃分: 1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約2890噸固定支架(含壓塊)、光伏支架所需的所有附件、備品備件、易耗品、專用工具、技術資料等,設備包裝、運輸及就位、安裝指導、調試、試運行、2年質保及培訓等技術服務。
2.6 交貨地點: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
2.7 交貨期: 2021年10月25日開始供貨,2021年11月25日完成全部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4年(2017年1 月1日至今)應具有3項20 MWp及以上的光伏固定支架供貨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供貨設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等)。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不允許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24日9:00起至2021年9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