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招標項目為中國郵政集團 寧波市 中心局區內市趟郵路運郵輔助外包業務項目, 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1、項目
2、項目編號:甬郵分采2021-FW-022;
3、項目概述:為規范外包管理模式,提高駕駛員積極性,降低駕駛員人工成本,根據郵運業務需求采取運輸環節業務外包方式優化用工結構,充實駕駛員隊伍,解決駕駛員緊缺問題;
4、招標內容:
(1)本項目共計2個合同包,預估總采購額2312萬元/2年;
合同包 |
合同包名稱 |
限價要求 |
入圍家數 |
服務期 |
采購預算 |
一 |
區內郵路運郵輔助外包業務項目 |
限價要求,詳見第五章 |
1家 |
2年 |
1226萬元/2年 |
二 |
市趟郵路運郵輔助外包業務項目 |
限價要求,詳見第五章 |
2家 |
1086萬元/2年 |
注:供應商可全投,但只能中一個合同包。
(2)采購人不承諾入圍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的采購合同總金額;
(3)服務期限:2年;
(4)報價:包含但不限于駕駛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各類福利和補貼(如高溫補貼、加班補貼等)、社保(五險一金)、各種保險),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人員培訓費、其他管理費、值班駕駛員值班費)和運營費用,稅金,裝卸費(營業窗口支局、所,營業網點郵件裝卸),其他與本項目有關的費用等;
(5)合同包二入圍供應商比例劃分:綜合分排名第一的供應商承運海曙+江北區范圍郵路,綜合分排名第二的供應商承運鄞州區范圍郵路,(詳見第五章)。
5、需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業或有總公司法人授權的 ;
2、具有道路運輸許可資質;
3、必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4、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 響應人以所代表的總公司注冊資本為準;
5、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對列入中國郵政集團 浙江 供應商黑名單的供應商不允許其對本項目進行應答;
7、受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合同包的應答;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四、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獲取
八、投標保證金:
1、保證金額:人民幣1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
2、遞交形式:電匯方式繳納;
3、須由投標主體從其基本賬戶在2021年10月18日下午16:30前到招標人賬戶(繳款備注:項目編號:甬郵分采2021-FW-022-投標人名稱-投標保證金)。
九、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中國郵政集團 寧波市 紀委辦公室。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使其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標文件之日或者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質疑。質疑投標人對招標人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郵政集團 寧波市 監督部門投訴,投訴
十、
招標人賬戶:
收款
銀行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背面復印件貼于此處 |
投標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背面復印件貼于此處 |
投標人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