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具體地址請投標人購買標書后,聯系招標人簽訂保密承諾書,獲取項目地點信息。
1. 招標條件
福建近海海上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專題及競配咨詢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福建近海海上風項目離岸距離50km以內,理論水深50米以內。預計場址100m高處年平均風速可達10.0m/s,具備較好的開發利用價值。
招標范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海洋水文觀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通航安全分析和論證報告、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審查通過及審批文件獲取工作;項目競爭性配置文件的編制工作。
風電場的可行性研究及專題論證應符合福建省海上風電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風電場設計、建設、運營的相關指標達國內同類風電場先進水平。符合集團公司管控體系要求。
項目地點:請投標人購買標書后,聯系招標人簽訂保密承諾書,獲取項目地點信息。
規模:預計裝機容量50萬千瓦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電力行業甲級或綜合甲級)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綜合甲級)。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來,具備以下業績:投標人獨立承接過至少二項海上風電可行性研究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若合同與中標通知書無法體現業績特征的,還需提交業主證明復印件)。
3.2.3本工程擬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高級職稱,(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擔過至少一項海上風電場可行性研究或施工圖設計負責人的經歷。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30日9:00起至2021年9月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