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溝河紅山水庫工程副壩及溢洪道工程施工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6500003901002522003)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一、招標條件
本新疆金溝河紅山水庫工程副壩及溢洪道工程施工標(招標 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1年08月29日00時00分00秒---2021年09月18日11時00分00秒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09月18日11時00分00秒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1年09月18日11時00分00秒
開標地點及方式:開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項目規模: 水庫總庫容 5344 萬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87 米,相應庫容4737萬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庫容701萬立方米,電站裝機容量為 8 兆瓦。工程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壩、溢洪道、導流兼泄洪沖沙洞、引水發電洞、電站廠房等組成。大壩建筑等級為 2 級,泄水建筑物和引水發電系統建筑等級為 3 級,電站廠房、次要建筑物及臨時建筑等級為4級。抗震烈度為8度,大壩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其他建筑物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大壩設計洪水標準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標準 為2000 年一遇;電站廠房設計洪水標準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30年一遇。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E6500003901002522003001
標段(包)
招標范圍: 新疆金溝河紅山水庫工程副壩及溢洪道工程的施工和相關的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及其他臨時工程等。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5年內承擔過合同額大于1億元的中型及以上土石壩施工業績(含2級及以上建筑物、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協議書,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應體現本項目要求的項目特征,無法體現本項目要求的項目特征,應提供業主開具的證明文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2.
3.投標其他條件::(1)投標人未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黑名單”。(2)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近5年承擔過至少1項合同額大于1億元的中型及以上土石壩工程施工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 2021年08月29日到 2021年09月18日 2. 2. 投標文件的上傳/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和地點見招標文件。加密電子投標文件(.XJTF格式)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新疆 網( /TPBidder/)上傳完成。 3.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開標當日,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新疆 網不見面開標系統(登錄
八、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利廳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