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中國郵政集團 上海市 (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中國郵政集團 上海市 營業網點外部配套設施、內部軟裝設施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1、項目
2、招標編號:SHYZCG2021-114(代理機構內部編號:ZBW-DL-2021-0008)
3、招標內容:本項目就中國郵政集團 上海市 營業網點外部配套設施、內部軟裝設施項目進行采購。預計2021-2023年涉及外部配套設施網點490個,21年計劃實施250個;2021-2023年涉及內部軟裝設施網點160個,21年計劃實施50個。本項目入圍供應商三家。(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技術(服務)需求)
項目 |
主要內容 |
21年涉及網點數量(個) |
營業網點外部配套設施 |
郵政綜合網點營業名稱牌、純郵務網點營業名稱牌、分銷或其他附加標識牌、24小時自助服務燈箱、推拉門標識、防撞條等9項 |
250 |
營業網點內部軟裝設施 |
室內廣告超薄燈箱、室內亞克力門牌、宣傳品折頁座架、落地公告牌、柜臺宣傳架等43項 |
50 |
4、協議有效期:本項目服務期為三年;在協議有限期內無論數量如何發生變化,中標單價均保持不變,請各單位投標時充分考慮上述因素。
5、服務
2)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
3)投標人最近三年沒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的打印頁面)
4)公司資產狀況良好,近三年內未受到監管機構重大處罰、無重大金融、財經違法行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內部管理規范、控制制度嚴密,具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和保密措施。
5)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股東及出資信息”查詢,不存在下列情況: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6)投標人具有近三年同類項目的經驗及實績。
7)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分包。
注:投標人須按照“第四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資格要求的有效證明材料,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7、招標文件的